时间: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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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法规处印发停止办理委托监察备案审查手续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并结合“放管服”改革及建设法治政府精神,建设监察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委托执法活动,无需报省级部门审查备案。《通知》明确《委托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表》从10月1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