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来源:亳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0次
字体:[] [] []
自全市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信息准确全覆盖、排查录入全覆盖、安全鉴定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的标准开展农房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04.61万户农房排查,197户经营性农房和2696户非经营性农房隐患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召集人,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县一区县区长和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调度、强化督导。
二是强化培训,明确政策规定。按照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迅速部署,及时开展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市县两级成员单位84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动员部署、技术指导等。
三是强化整治,注重分类推进。针对《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安全等级标准不同问题,要求中标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农房2层及以上的标准区分参照标准,便以乡镇督促整改。针对房屋产权不清的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部分集体土地建房、交易、加盖问题重叠的现象,市住建局督促乡镇政府,对以往遗留的问题全面买单,由镇政府出资修缮,并负责协调相关责任主体。
四是强化督查,实现全覆盖监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以来,市级督导20次,涉及47个乡镇的225户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县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带队开展督导58次,对所有存在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的农户实施全覆盖监管。
同时,市县(区)住建局联合牵头单位,对各镇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系统录入数据异常的乡镇、村进行现场指导,截至目前共组织现场指导89次,27位专业人员不间断参与现场指导,针对排查过程中自建房与非自建房的界定、旧房与危房的判定标准、用作经营性自建房与非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依据等进行专业细致的讲解。